关于公布2024年度太仓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苏州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苏州市治理公路超限超载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治超办〔2024〕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治超办组织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了重新梳理调查,经征求意见,最终确定24家企业为我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现将调整后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4年6月20日起至2024年6月27日止。请社会各界对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进行监督,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致电反映问题。
监督举报电话:0512-53122073。
经公示的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需履行以下职责:
一、经公示单位是装载配载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明确的车辆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合法装载配载货物,应将合法装载配载职责列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二、经公示单位负责人应承担企业主体责任,全面负责本企业货物装载源头超限超载管理工作,严禁出现指使、强令货运车辆驾驶人违法超限运输的情况。⠼/span>
三、经公示单位应依法遵守下列规定:
(一)建立健全车辆装载配载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车辆装载配载、运输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明确有关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二)按照国家有关车辆装载的标准等规定装载配载货物;
(三)如实登记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等车辆证件信息,不得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车辆营运证(依法不需要办理车辆营运证的除外)的出厂(场)车辆装载配载货物;
(四)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货运运单;
(五)接受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货运运单应当包括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和道路运输经营者名称、车辆号牌、车货总重、出厂(场)时间以及驾驶人员姓名、从业资格证号等内容并加盖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印章。
四、本年度新增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应在当年公示后三个月内安装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标准规范的称重监控设施,并通过定期计量检定确保正常使用,并向相关监管部门实时传输称重监控记录;制定相应称重监控、出厂(场)管理等制度和操作规程,并根据称重监控记录和管理制度要求依法采取监测分析等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附件:2024年度太仓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太仓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 ⠂ ⠂ ⠂ ⠂ ⠂ ⠂2024年6月20日
附件
2024年度太仓市重点货物装载源头单位名单
1.太仓市建国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2.太仓市万隆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3.太仓荣宇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4.苏州天和砼有限公司
5.苏州宝鼎玉盛砼业有限公司
6.苏州久和砼有限公司
7.金富荣(太仓)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8.太仓申昆混凝土有限公司
9.太仓市锦澄混凝土有限公司
10.太仓上电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11.苏州青蚨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
12.太仓上建同高混凝土有限公司
13.太仓市华新兴阳混凝土有限公司
14.太仓市华新龙和混凝土有限公司
15.苏州三和管桩有限公司
16.太仓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17.太仓江达货物装卸有限公司
18.苏州地和桩业有限公司
19.太仓市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20.苏州年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1.太仓市索立得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22.苏州天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3.太仓市鑫力混凝土有限公司
24.苏州禾润石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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