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本单位编制了《太仓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中国太仓”(www.onmyojibot.com)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机构概况:包括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机关科室、事业单位;
政策法规:包括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规划计划:包括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
业务工作:包括各类业务文件、工作动态;
行政权力;
统计数据等其他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包括索引号、信息标题、生成日期、文件编号、发布机构、公开日期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公开获取方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我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信息,具体网址为太仓市政府门户网站(//www.onmyojibot.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我局还将采取辅助形式,如新闻发布会、电视、报纸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可以通过互联网、信函等途径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政务信息。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承担为申请人进行汇总、加工、统计、研究、分析、重新制作政府信息或其他处理,以及向其他行政机关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搜集信息的义务。
(一)受理机构
本单位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太仓市科学技术局。
办公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市政府大楼6号楼6B2002室
联系电话:0512-53537775
传真号码:0512-53522771
邮政编码:215400
办公时间: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申请表,也可在“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www.onmyojibot.com)上下载电子版本。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部门信息公开”栏目,点击“申请公开政府信息”,选择“太仓市科技局”,填写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点击“提交”即可。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请务必提供正确、详细的信息,其中通讯地址和联系方法要真实有效,以便本单位快速办理。
3.当面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现场提出申请。
(三)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予以当场登记,并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将在自登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1.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2.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3.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部门或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4.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5.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部门或单位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部门或单位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6.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7.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做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单位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单位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单位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