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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4184656/2022-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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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民政局
2022-01-29
2021年度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2021年度民政局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

时间:2022-01-29 08:45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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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太仓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太仓市民政局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推动新时代民政高质量发展。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太仓市政府网站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电话:0512-5345286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1年,市民政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为导向,以增强民政部门公信力、执行力、亲和力为目标,认真执行信息审核发布制度和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办事程序。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的发展。经相关数据统计,全年网站发布信息24条,太仓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22条。

2021年,市民政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牢“犇腾致远,爱民为民”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部署,全力推进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等民政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我市荣登2021年中国康养百佳县市”榜首,“推进‘能动善治’提升新时代社区治理成效项目获江苏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成果奖”第一名,太仓社工站建设经验在全省推广,局荣获“江苏省文明单位”称号,“十四五”开局之年实现了太仓民政事业的跨越发展

(二)依申请公开

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3项,以网络形式申请;针对本部门有关行政诉讼0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市民政局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以党委书记、局长张跃忠同志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和实施日常的政务公开以及政务服务工作。市民政局把政府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严格督查领导,加强养老服务、社会事务、社会救助、社区治理等方面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扎实有序开展。

(四)平台建设

按照“集约高效、简洁明快、主题突出”的原则和网站集约化建设的要求,2021年不断优化门户网站,根据实际调整信息公开目录,突出便民服务、政民互动,增强了网站的便利性、实用性和安全性。

(五)监督保障

为强化管理监督、增强办事透明度、提高工作效率,市民政局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督查制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综合进行安排、部署和检查。严把公开内容和项目关,既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又防止不该公开的乱公开。二是推行定期通报制度。在局OA办公系统通报近期本单位、本部门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努力做到重大事项都公开进行,规范运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6

0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政府的要求、与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民政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需要和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在平台建设、公开内容和审批机制上有待完善。2022年,将深入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民政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抓好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民政领域信息公开内容保障,对发布信息进行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做好民政信息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

二是充实公开内容。以群众关心关注为重点、紧紧围绕十四五民政规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

三是健全规章制度。通过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加强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知识的学习和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做到信息公开及时、真实、完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的公开情况,全年主办人大代表建议1件,协办5件;主办政协委员提案办理5件,协办6件。

本机关在办理2021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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