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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气象局
2008-03-28
太仓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太仓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时间:2008-03-28 00:00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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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是政务公开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本单位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太仓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在 “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 (www.onmyojibot.com)“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 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太仓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分类》(以下简称《目录》)。

   ● 获取方式

  政府信息自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主动向社会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主要通过政府网站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  

 

   ●受理机构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太仓市气象局,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512-53565706,传真号码:0512-53563193。通信地址:太仓市太平北路98号,邮政编码:215400。

 

   ● 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等途径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 公开范围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还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申请获取本单位掌握的与其自身权益相关的信息。   

 

   ● 受理机构(接受信函、传真申请)

  本机关在正常工作日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局长室,受理机构联系电话:53565706,传真号码:0512-53563193。通信地址:太平北路98号,邮政编码:215400。

 

   ● 当面受理点(接受当面申请)

  太仓市气象局信息公开当面申请受理点设在 太平北路98号,受理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7:00。

 

   ●提出申请

  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申请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太仓”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电子版本,具体网址为www.onmyojibot.com

  1.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当场提出申请。

      3.特别程序。申请人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应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当自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根据下列不同情况,作出答复:

    (一)属于应当公开的,制作公开决定书;

    (二)属于免予公开的,制作不予公开决定书;

    (三)属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已经主动向社会公开的,应当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四)属于应当主动公开,但未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向社会公开,并且指引告知信息公开权利人;

    (五)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受理机关掌握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如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应当告知联系方式;

    (六)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

    (七)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

    因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经上一级政府机关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同意,可以将答复的期限适当延长,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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