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气象局2019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2019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太仓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太政办〔2019〕112号),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事项,认真部署,狠抓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政府信息公开执行情况
2019全年,我局通过太仓政府门户网站、广播电视以及江苏省气象局、苏州市气象局内部网站等平台,多渠道、多方式加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中国太仓政府信息公开板块公开信息8条,主要类别为:单位文件2条,业务工作3条,工作信息1条,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重要信2条,包括年度工作报告、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此外,通过报纸、广播、微信微博等形式公开气象信息,通过政府采购平台发布政府项目招投标等信息。本年度我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涉及因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而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件。
二、具体工作内容
1.围绕法治建设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和制定的政策,如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除需要保密的都及时公开。在“信用太仓”网共公示13条行政许可数据信息,在作出行政决定之日7个工作日内,开展对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录入至《苏州市气象局双公示信息管理系统》,并按规范格式推送至江苏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网进行公示。并在每月填写月度公示情况表,及时向公共信用信息中心报送“双公示”信息。
2.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我局实际,重点抓好涉及公共资源、公共资产、公共资金的交易和配置,相关信息都依法在太仓市政府采购统一交易平台公开。对于其他重大事项也做好主动公开。
3.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气象台领导参加《相逢》直播节目,围绕天气预报、气象服务等内容展开解读。及时做好社会综合治理联动平台(原12345)网络舆情回复,2019年内共受理答复2次市民诉求和建议。
4.发挥政务新媒体发布功能。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政务新媒体灵活便捷的优势,积极做好天气预报和气象预警信息发布。“太仓气象”微信全年发布365条;太仓气象微博发布2200余条。
5.积极开展气象“不见面审批(服务)”。积极开展气象“不见面审批(服务)”。做到“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全面融入省政务服务“一张网”体系,梳理和上报气象公共服务事项,完成太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把16家企业双随机抽查情况和执法检查结果录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平台向社会公示。在气象行政审批工作中,全年完成13项气象行政许可项目,受理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设计审核项目3个,项目建设工程面积1373.52平方米;受理新建建(构)筑物防雷装置竣工验收项目4个,验收工程面积2863.21平方米,审批施放气球项目6次(气球59只),审批气象灾害性质等级行政确认(气象证明)39次。
三、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定期修订太仓市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按照上级年度工作要点和目录指导本单位日常工作开展。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保密审查工作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所有信息公开前需填写《机关、单位互联网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经主管领导审查后,方可发布。
3.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制度。按时发布2018年度的“太仓市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年内定期更新公开内容,做好信息公开信息维护工作。
4.扎实抓好考评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我局对太仓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提出的测评反馈问题高度重视,及时整改。
2019年,太仓气象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完成较好,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工作督促,完善信息发布,进一步提高主动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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