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机构职能和内设机构
部门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 |
部门负责人 |
夏 钧 |
办公电话 |
0512-53721777 |
办公地址 |
太仓市县府东街97号 |
办公时间 |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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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
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党对本单位税收工作的全面领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负责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工作。 (二)负责贯彻执行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落实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负责研究拟定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中长期规划,参与拟定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预算目标并依法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会统核算工作。组织开展收入分析预测。 (四)负责开展税收经济分析和税收政策效应分析,为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五)负责所辖区域内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组织实施税(费)源监控和风险管理,加强大企业和自然人税收管理。 (六)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纳税服务、税收宣传工作,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承担涉及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的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七)负责所辖区域内国际税收和进出口税收管理工作,组织反避税调查和出口退税事项办理。 (八)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各类发票管理。负责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票证管理。 (九)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各项税收、社会保险费和有关非税收入征管信息化建设和数据治理工作。 (十)负责本单位内部控制机制建设工作,开展对本单位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及上级工作部署情况的督查督办,组织实施税收执法督察。 (十一)负责本单位基层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强领导班子和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承担税务人才培养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经费和资产管理工作。 (十三)完成上级税务局和地方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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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
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法制股、税政股、国际税收管理股、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收入核算股、纳税服务股、征收管理股、税收风险管理股、财务管理股、组织人事股、机关党委(党建工作股) 根据有关规定,设置党委纪检组,名称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太仓市税务局委员会纪律检查组”。承担机关和派出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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