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度市文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08年度市文广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由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附表七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中国太仓网站http://zwgk.taicang.gov.cn/wgj/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人:汤华,电话53522802)。
一、概 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太仓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要求,200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手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工作落实。同时,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工作实际,制定《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2008年3月1日起,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制定了《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太仓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维护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为了更系统地理解《条例》的指示和精神,更好地履行《条例》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局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积极更新中国太仓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通过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3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我局主动公开的83条政府信息中包括:机构概况类信息15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9条;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业务工作类信息40条;行政权力类信息5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太仓网上公布,网站地址为:http://zwgk.taicang.gov.cn/wgj/。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8年度在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方面我局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08年度我局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进一步完善并形成良好的报送机制,提高信息公开的效率。
2.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加大力度信息公开制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
3.技术支持还需进一步提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仅能从政府信息公开获得所需信息,还能从网上服务获得信息,最大限度地为人民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七、附 表
指 标 名 称 |
计量 单位 |
年末统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83 |
其中:1.政府公报 |
条 |
0 |
2.政府网站 |
条 |
83 |
3.新闻发布会 |
条 |
0 |
4.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 |
条 |
0 |
公开查阅点查阅人数 |
人次 |
0 |
公开查阅点利用件次 |
件次 |
0 |
网站中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页面访问量 |
人次 |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0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0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它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0 |
3.否决公开答复总数 |
条 |
0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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