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关于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太仓市政府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的相关要求,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载体形式、加强基础性建设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自《条例》实施之日起,我局高度重视,根据全市政府信息工作部署和要求,积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着手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办公室,挂靠局办公室,由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分管副书记具体抓工作落实。同时,安排熟悉业务工作的骨干人员专门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事务工作。
二、《指南》和《目录》的编制工作情况
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参照《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实际,制定了《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局机关各科(室)和有关局属单位根据市文化广播电视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指南》和《目录》,按规定程序在政府信息生成和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通过上述有效载体和方式,公开(发布)有关政府信息。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为妥善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即将进入公开程序的各类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我局制定了《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议制度》、《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和发布的协调工作,由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局办公室具体落实。政府信息发布,以局领导签发件为准。特别是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名义制发的公文、局领导讲话和政务活动、重大文化活动和文化动态、各类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程序,维护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政府信息的严肃性、一致性。
五、《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方面的工作
为了更系统地理解《条例》的指示和精神,更好地履行《条例》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我局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及时更新我局在中国太仓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的平台,通过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
六、2015年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本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9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我局主动公开的292条政府信息中包括:机构概况类信息1条;政策法规类信息1条;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业务工作类信息289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在中国太仓网上公布,网址为://www.onmyojibot.com/。
(四)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有关政策法规咨询。2015年,我局在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窗口共受理各类咨询约1200人次。
七、公共文化机构信息公开的情况
(一)为进一步加强公共文化机构信息公开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我局编印发放了《太仓市公共文化服务地图》,并将该地图挂到太仓文化网上。《太仓市公共文化服务地图》标示出了包括市级公共文化设施、镇文化中心、村(社区)文化活动室在内的全市近200个公共文化设施活动场所,并对太仓市级公益性文化设施、影院书场等作了具体介绍,并标注出了各场所的地址、开放时间等信息。
(二)做好了网吧、游艺娱乐场所政府信息公开。今年上半年省、苏州市陆续出台了网吧、游艺娱乐场所新政,对于准入条件都有新的规定,并且取消了总量控制。作为审批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对新政策进行了学习和解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政策宣传。并根据新政重新制订了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和相关申报材料,将相关材料在官网公布,方便群众办理。对于前来咨询的人员耐心做好政策解释和办事答疑,按照新政进行审批,确保文化市场平稳、健康、有序。
(三)我局下属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宋文治艺术馆等各公共文化机构均已建立了网站,并编印《尔雅》、《太仓群文》、《太仓文博》等内部报刊,各馆分别通过网站和报刊及展板海报、宣传资料发布馆内活动和服务信息。在《太仓日报》常年开辟每二周一次的“娄东文化”专版,宣传介绍我局及下属单位近期工作活动。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不够。需要加大宣传信力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为民服务的影响力。
2.技术支持还需进一步提升。通过网络技术的改进提升,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从政府信息公开中获得所需信息和服务。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统一认识,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有效运作,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得政府公开信息服务。
2.在不断健全、完善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性、基础性工作的同时,进一步办好网上服务平台、互动平台等的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系统的服务能力,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更多渠道获得政府公开信息。
太仓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六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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