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数据局主要职责和内设机构
部门名称 |
太仓市数据局 |
部门负责人 |
蔡 健 |
办公电话 |
0512-53595097 |
办公地址 |
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 |
办公时间 |
5月1日—9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10月1日—次年4月30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机构职能 |
(一)负责全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业务指导;做好市、镇(区、街道)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 (二)负责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组织实施。 (三)承担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赋予和市级部门划入的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管理职能;负责我市涉及“3550”改革市场准入和投资建设审批链条上的相关事项办理。 (四)负责规范、指导镇(区、街道)行政审批局(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负责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工作机制,对行政审批行为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五)组织市级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受理办理。 (六)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工作技术指导、业务培训等工作。 (七)负责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监督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实施和安全管理工作。 (八)按照法律法规,强化涉及安全生产事项的行政许可;将安全生产问题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重要依据和条件。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职能转变。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行政审批与监管协调联动制度。市行政审批局负责划转事项的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并将相关信息同步推送至市相关部门,市相关部门将事中事后监管结果推送给市行政审批局。市相关部门在市行政审批局行使行政许可权过程中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依据、技术服务等综合支撑,按照审批结果及时开展事中事后监管,承担监管主体责任。 |
||
内设机构 |
(一)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电、会务、机要、档案、行政后勤、财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政务服务指导科)。负责研究提出全市“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政策措施。做好行政许可事项取消下放的相关工作;负责清理规范涉审中介服务、优化行政审批流程、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和“3550”改革工作,按职责参与“证照分离”改革;承担市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基层“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规范政务服务行为,协调和指导镇(区、街道)政务服务工作。 (三)政策法规科。负责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政策法规研究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核,组织开展局行政审批执法监督工作,牵头组织局许可决定撤销工作;负责局信访、复议、诉讼、依申请公开工作;负责局法制宣传、培训、普法工作;负责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牵头组织局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工作。 (四)市场准入审批科。负责权限内的各类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负责冠“太仓”行政区划的企业名称的核准工作,处理规定范围内企业名称争议工作;负责股权出质登记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登记注册业务指导;负责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工作;负责拟订各类市场主体营业执照核发的具体措施、办法;调查研究私营企业、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与管理情况;负责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负责涉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类经营许可;负责设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许可;负责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负责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设立审批;负责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负责公共场所(不含公园、体育场馆、公共交通工具)卫生许可;负责放射诊疗许可;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申请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许可;负责文艺表演团体申请从事营业性演出活动许可;负责内资娱乐场所申请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的许可;负责依法办理涉及安全生产前置审批事项的工商登记;负责与业务相关联部门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负责业务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负责对划转事项进行审批资源整合、流程优化重组和提速增效工作;负责委托事项的受理和出具结果,协助委托事项的流程优化;负责对镇(区、街道)相关事项审批工作的业务指导。履行市政府明确的其他集中审批事项的办理。 (五)项目建设审批一科。负责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核准;负责企业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负责市权限政府投资项目审批;负责企业投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备案;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履行市政府明确的其他集中审批事项的办理。 (六)项目建设审批二科。负责依法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换正本)、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依法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依法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负责城市及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审批;负责建筑设计方案审核和技术指导(含新建建筑立面及围墙方案、建筑外立面改造方案、临时建筑方案);负责民用建筑设计方案绿色设计审查;负责建设工程各类合同备案;负责对房屋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和安全监督备案;负责建设工程直接发包审核;负责对涉嫌违法建设的建(构)筑物是否取得规划建设许可等进行核实;负责受理城市规划审批方面的来信、来访。履行市政府明确的其他集中审批事项的办理。 (七)综合审批科。做好市、镇(区、街道)高频政务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负责市级各部门(单位)行政审批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的审核、管理和调整工作;负责综合窗口事项的集中办理工作;指导协调进驻事项的流程再造、联合办理、跟踪服务,负责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推进和深化;负责牵头协调各业务科室对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管理考核。 (八)督查考核科。负责局党委会议、办公会议决议及内部管理制度的督查落实;负责政务服务大厅的日常管理、效能督查、综合绩效考核等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工作的督查督办;负责政务服务大厅服务对象的投诉处置工作;负责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负责牵头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作。 (九)信息科。负责我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技术指导工作;负责拟订局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局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工作;负责局信息化教育和培训工作;统筹协调所属单位信息化建设。 (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研究拟订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法和规范性制度,并监督实施;牵头清理各类公共资源交易规则,编制和更新进场交易目录;协调督促行业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服务情况进行考核评价;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职能;负责法律法规尚未明确监管部门的公共资源进场交易事项的监管;统筹协调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指导乡镇公共资源交易相关工作;负责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及离退休干部工作。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