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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61228/2023-00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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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烟草公司)
2023-01-31
太仓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太仓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3-01-31 16:33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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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烟草专卖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具体要求,不断加强和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效率,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度太仓市烟草专卖局(分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在市政府及上级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和方式,积极开拓公开渠道,创新公开方式,推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服务水平等方面全面发展。

按照《条例》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了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评价体系。组织员工对信息公开知识的定期培训,并向广大零售户积极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如何办理烟草专卖证及真假烟的鉴定等,实行项目安排、人事任免、资金使用实施过程公开,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在太仓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和太仓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在局办公大楼设立信息公示栏、政务公开栏;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22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共公开信息85条,太仓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上公布1524条信息。

1.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度本局网上共受理市民来件616份,主要是网上受理方式,主要涉及卷烟零售网点布局规划、烟草零售许可证的办理、举报假冒烟的摆卖及真假烟鉴别方面。

受理办理情况:616件申请均已答复,且616件全部同意公开。

2.政府信息资源管理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及时制定和完善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强化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及办公室具体贯彻实施的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确保重要信息不漏报、不迟报、不误报。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注重实效、及时便民”的政府信息公开原则,根据不同时期我局工作的重点,深入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

3.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按照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建立了常态化的管理、发布模式,指定专人负责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信息数据开放共享,服务社会管理创新。

4.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严格按照要求办理,主动公开局的各类需公开的内容,主要类别有机构概况、政策法规、规划计划、业务工作和行政权力等。信息公开主要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及平时的专卖稽查队员和客户经理的走访等便民渠道。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在办理2022年度信息公开申请中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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