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现将我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公布。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部分组成;本报告的电子版本可在“中国太仓”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内浏览。
一、概述
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江苏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太仓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创新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1.全力做好组织保障。局领导对局系统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将其作为重要工作进行部署,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机关效能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2016年,我局做好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的更新维护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全面、准确、公开。
2.突出强化载体建设。根据统一安排,将局网站全部迁入中国太仓官网统一发布。并且充分发挥微博、微信、规划展示馆等载体,多渠道、全方位进行政务信息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6年度,本局在各网站、太仓日报、微博、微信等载体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94条,全文电子化达100%。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本局在各网站、太仓日报主动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各项业务工作计划、总结及各类业务工作文件;在微博、微信等载体上公开的信息主要为城乡规划发展、各类宣传,抗震救灾、白蚁防治等知识信息。
3.信息公开的形式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采取了多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主要包括在“中国太仓”网站开辟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在太仓日报、微博、微信等载体上进行宣传,在市规划展示馆开辟规划公示专区等。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6年度收到8项公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其中当面申请2项、网上申请4项、信函申请2项,我局按时对申请人进行了答复,其中7件提供了相关信息,1件因信息不存在无法提供。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没有政府信息公开收费的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主要问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更新及时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组织建设,规范工作流程,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分工协作;定期梳理局系统掌握的各类政府信息,提升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加强对网站“信息公开”栏目的宣传,及时对群众反映、咨询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及时给予答复和处理;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1.本年度无主动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2.本年度无依申请公开情况需要说明事项;
3.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2016年度)。
(2016年度)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有关情况说明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6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
6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
6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
0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5 |
包括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中公开的文件数和其它栏目所公开的政府信息数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2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08 |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7 |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206 |
包括新闻发布,微博、微信回应。也包括寒山闻钟、公众监督和领导信箱等回复数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政府、新闻办主办或组织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包括政风行风热线直播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微博微信回复网友提问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20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8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2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4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2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8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8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8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7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
3.同意部分公开数 |
件 |
0 |
|
4.不同意公开数 |
件 |
0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1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2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 |
撤回复议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21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1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20 |
撤诉、未宣判和已立案未开庭数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2 |
部分单位的办公室具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能的,也统计在内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2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1 |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
万元 |
0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8 |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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