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卫监上半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圆满完成
2023年已过半,为进一步提高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质量、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根据上级相关要求,太仓市卫生监督所近期组织开展2023年度上半年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
评查范围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所有类型行政处罚案卷(包括普通程序、听证程序案卷,简易程序除外)。
评查方法
采取科室自查与评查相结合的方式。7月4日前,各分所(科室)对已办结的所有类型案卷进行自查自纠,并填写案卷目录一览表报综合科。7月6日开展科室集中循环互评,由各科室负责人、科室初审员对循环互评科室的案卷对照评查标准进行评查打分,填写行政处罚案卷质量评查表。
评查标准
参照苏州市司法局《苏州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附件2),案卷制作规范参照《苏州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规范》(苏府法〔2017〕27号)执行。
评查重点
重点评查处罚程序、证据认定、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文书质量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另外,结合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是否适当、苏州市涉企“免罚轻罚”清单(3.0版)、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执行情况进行评查。
评查人员通过相互交流、共同探讨学习的方式,对照评查标准,对案卷进行认真评查,并就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
评查结果
从评查的总体情况看,各分所(科室)均对本次评查工作较为重视,对照标准评查较为认真仔细。各分所(科室)的执法案件程序合法、事实清楚、依据准确、裁量适当。少数案件复印件的出处、提供者、核对人签名等存在不符合证据要求的现象;个别案件询问笔录、现场笔录未在记录完成处注明“以下空白”“以上笔录属实”字样;个别案卷目录与内容不对应;页码编写不规范。
太仓市卫生监督所将持续推进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查问题、查不足、查短板,直面问题,以评促学、以案提效,不断提高全所的执法办案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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