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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双元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解读

时间:2024-05-12 17:17来源:太仓市教育局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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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双元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太政办〔2024〕48号),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2018年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深化产教融合加快“双元制”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太委办〔2018〕68号),设立“双元制”人才培养专项扶持资金,统筹推进“双元制”教育发展。因早于同期上级相关文件出台,部分条款已相对滞后、部分奖补项目需要调整、部分奖补项目需要删除,相关实施机制需要梳理,且文件已于2023年上半年到期。在充分调研、认真研究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太仓实际,修订出台了本政策。

二、修订过程

本轮文件修订基于原文件的实施经验,立足落实上级部门决策部署,在与市人大协同开展“双元制”本土化专题调研后,同步启动政策修订。先后多次以座谈会、书面征询等形式,面向市“双元制”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培训中心、院校开展意见征集,并通过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本政策经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定稿印发。

三、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文件更名为《关于深化产教融合推进“双元制”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从持续完善“双元制”教育发展机制、不断优化“双元制”教育育人体系、加快拓宽“双元制”人才发展路径三方面系统构建,旨在扩大“双元制”人才培养规模、提升各类主体参与积极性、吸引毕业生留太稳定就业。

(一)持续完善“双元制”教育发展机制。健全“双元制”教育协调机制,对区(镇)政府、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建成的“双元制”教育产业园,给予连续三年专项补贴。完善“双元制”教育奖励机制,对获评国家级、省级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优化“双元制”教育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双元制”培训中心年度考核并给予奖励,探索开展现有“双元制”专业国际认证工作。

(二)不断优化“双元制”教育育人体系。支持行业组织搭建协同育人桥梁,对在太仓市举办“双元制”相关论坛、赛事等各类高能级国际活动给予举办方经费补贴,对AHK学院实体化运营给予补贴。支持企业发挥重要主体作用,企业选拔优秀“双元制”毕业生至国(境)外企业总部对口培训实习给予补贴,对承担“双元制”培训任务的单位给予补贴和奖励。支持院校提升办学能力,对在太院校开发“双元制”教育标准,建成国家级、省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等载体给予奖励,获得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含教学大赛、班主任大赛)省一等奖或全国二等奖以上的师生给予奖励。支持实施“双元制”本科及研究生项目,在太院校或其他主体与德方合作的、在太院校与国内其他高校合作的“双元制”本科、研究生培养项目每年给予补助。

(三)加快拓宽“双元制”人才发展路径。支持参加“双元制”教育培训,学生参加中高职及本科“双元制”教育给予学费补贴;企业职工参加AHK工业大师证培训,给予取得证书的学员所在单位学费补贴。支持“双元制”毕业生留太就业,“双元制”学生毕业三年内且在太仓企业连续工作的,每年给予就业补贴。支持“双元制”毕业生提升学历,学生自我市“双元制”项目毕业五年内,提升学历的,给予奖励。

各项目均明确了责任部门,分工原则为企业、职工奖励由市人社局负责,学校及师生奖励由市教育局负责,涉及具体业务由业务主管单位负责,需集体决策的由市“双元制”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奖补资金当年申报,次年发放。我市出台的其他优惠政策中如有与本政策相同或重复的条款,可择优申报,不得重复享受。同一奖补项目先后获评苏州市级、江苏省级和国家级的,按级别补齐奖补差额,不累加奖补。本政策未尽事宜、执行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双元制”教育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上级政策有调整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本政策执行期为2023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涉及2023年奖补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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